微信实名认证通知

2020-08-31

2019年11月6日 16:00后新开商户,需按照微信支付要求进行实名认证,才能支持微信收款。

(2019年11月6日 16:00前开通商户,暂时不受影响,微信收款功能可正常使用)

 

操作认证前,务必仔细阅读下方提示:

 

1.绑定对私账户(结算到个人银行卡)的商户,请选择【小微商户】进行认证(备注:持卡人或法人进行认证)。

 

2.绑定对公账户(结算到以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为主体的账户)的商户,请选择【企业】进行认证(备注:持卡人或法人进行认证)。

 

3.如您的证件为: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非企业商户证件请选择【其他组织】进行认证(备注:持卡人或法人进行认证)。

 

操作流程:超级管理员登录【校宝收银宝】微信公众号——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——按提示进行操作

(备注:超级管理员指,开通校宝收银宝账号的手机号)

如有疑问,请联系发发老师:13291420318(可企业微信添加好友)